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和我校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华航校发(2020)32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、第六款:“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予退学:(一)无论何种原因,学习时间超过学校规定年限的;(六)无故旷考两学期课程考试的”。
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9级和2020级学生共计32名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。经学校研究决定,对上述32名学生拟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反映(联系电话:0316-2085746)。
附件:2019-2020级成人高等教育拟退学学生名单
2019-2020级成人高等教育拟退学学生名单.xlsx
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11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