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学业超期学生予以退学处理的公告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及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规定》(华航校发〔2024〕25号)相关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,决定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而未完成学业的6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告。
公告满30日即视为完成送达。
附件: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
北华航天工业学院
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12月26日
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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